为善最乐?

相信大家都知道前些日子阿拉巴马州台风灾害夺走了数十条人命,
同时也摧毁了数千人的家园.
为此,有个中国籍学生陈XX就发起了一项筹款活动,
说务必要募取3,4千刀来帮助当地300余名无家可归的中国学生。

细节就不多谈了,总之我CCC成功募了大概200刀的款项。

问题是,陈XXX同学想要帮助的只是中国学生,
可是当中有着许许多多的问题。

一、因为对象是针对性的,所以款项貌似应以私人名义来给。可是问题就在于若款项是私人名义来给,那file for tax的时候,是报是不报?

二、貌似想解决问题的陈XX同学,以工作及课业上的忙碌,一而再,再而三地联络相关的单位,因此严重模糊了款项的去处。

三、更扯的是,陈XX同学为了敷衍我CCC这个“小喽罗数目”,建议我们私吞款项。换言之是让我CCC以济灾的名义,假公济私。

本人感觉是,
一、我们说为善最乐。做善事本来就不应该有特定对象的。纵使退一步说要帮助中国学生,就算再忙,也不就应该舍了命就想办法吗?我就有个办法,就直接让中国老板纯粹本着“最善最乐”四字,解囊挥金,救济灾民。报税不报税,去他的!

二、有本事提议假公济私这种做法的人,本人严重怀疑此人办事能力,更严重唾骂此人的道德观。

分析至此。

0 comments: